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李沧区广水路以南、宾川路以东、14号线以北,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室外环境,总占地面积约4.32万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3.46万平方米; 2、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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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项目界定: 单项设计合同额3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5月20日9时至 2013 年5月24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项目合同、设计蓝图原件; 5、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项目合同、设计蓝图原件;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 7、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其中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2013 年5月28日 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企业业绩 20 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2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项目 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8 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8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AAA诚信 10 具有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合计 50分 |
六 、其他 |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报名期限:2013年5月20日9时0分 - 2013年5月24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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