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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下河安置房配套项目 2019-01-17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8-003446-0201-1000s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刘家下河安置房配套项目
建设规模: 0平方米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532-87632278
招标单位: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 樊经理 联系电话: 18661653205
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炜、王汝 联系电话: 18661633234
工程地址: 李沧区西起39号线,东至衡水路
工期: 120日历天 天 开标时间: 2019/1/1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许可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排序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后审结果
1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张楠通过
2青岛冠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许承毅通过
3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逄晓东通过
4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政有限公司刘海霞通过
5青岛政益达实业有限公司逄艳艳通过
6菏泽志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周桐通过
7青岛海恒实业有限公司阎燕通过
8青岛新凯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曲志翔通过
9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齐传剑通过
10青岛柏高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国强通过
11青岛崂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陈玉龙通过
12青岛恒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全意通过
13青岛登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邱玉娇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排名投标报价(元)资信标评审结果技术标评审结果
菏泽志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5772660.55合格合格
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773726.58合格合格
青岛政益达实业有限公司35774116.71合格合格
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774175.73合格合格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政有限公司55774720.26合格合格
青岛登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5774763.66合格合格
青岛恒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5774807.5合格合格
青岛海恒实业有限公司85774830.85合格合格
青岛新凯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5774887.14合格合格
青岛柏高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5774918.75合格合格
青岛崂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15774941.45合格合格
青岛冠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125774969.03合格合格
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35775007.24合格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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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菏泽志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周桐5772660.55合格120日历天
2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齐传剑5773726.58合格120
3青岛政益达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逄艳艳5774116.71合格120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政益达实业有限公司
1逄艳艳 项目经理鲁202080805144市政
2苗龙技术负责人163090284548市政
3薛念龙其他鲁建安C3(2018)0290689市政
4吴轶群 材料员370302911市政
5张俭龙其他370404613市政
6高明科质检员37161090200051市政
7李金樑施工员370109054市政
8李典臣其他鲁137050701648市政
9刘智山其他鲁137131504033市政
10李建伟其他鲁202070802982市政
11刘毅其他鲁202101108518市政
菏泽志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周桐项目经理鲁217151706584市政
2刘向东技术负责人05706446市政
3赵乐尧施工员W1240668建筑工程
4王润丰安全员J1406137建筑工程
5王和涛质检员37181091700096市政
6王浙南材料员37181111700381市政
7张月其他W1240667建筑工程
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齐传剑项目经理鲁202161717707市政
2侯现真技术负责人173091095692市政
3吴炜施工员370111827市政
4孙文康安全员鲁建安C3(2017)0290511市政
5张红伟质检员37181090200117市政
6贾涛材料员37181110200536市政
7张潇瑾其他370407558市政
8刘琳资料员37181140200668市政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9-01-12 - 2019-01-16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5916654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