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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海尔大道改建提升工程-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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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0373-0209-239s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胶州市海尔大道改建提升工程-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不分标段
建设规模: 9700米
建设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林 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招标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林 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招标代理单位: 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惠铭艳、谭君惠 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工程地址: 胶州市海尔大道(营海口-胶济铁路)
工期: 220 开标时间: 2020-04-30 15:00
开标地点: 胶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胶州市海尔大道改建提升工程-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张军、肖鹏飞通过
2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崔玉军、保红通过
3青岛福海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彭超、郭茜彦通过
4胶州市市政工程处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潘春先、徐海博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41.6823.2318.4524.517.519.82625.4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34.7022.811.925.317.218.926.624.2
青岛福海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36.5823.8312.7524.3172226.725.2
胶州市市政工程处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66.8326.7340.126.727.322.729.126.2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胶州市市政工程处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潘春先、徐海博110479237.39合格220
2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张军、肖鹏飞110753651.79合格220
3青岛福海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彭超、郭茜彦110447379.21合格22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胶州市市政工程处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福海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胶州市市政工程处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1王廷校安全员370504381市政
2潘春先、徐海博项目经理鲁137060700913市政
3孟涛其他鲁150821460041市政
4姜志强安全员370504380市政
5法艺雪质检员370203560市政
6纪涛其他鲁180200033200026市政
7徐晓资料员370605841市政
8徐启宇施工员37181010200437市政
9王琳其他鲁130821460060市政
10侯剑锋质检员370208053市政
11侯文俊其他鲁190200033200039市政
12姚玉刚技术负责人鲁180200033302722市政
13张冬晓施工员370104700市政
14蒋海军其他鲁180001633100083市政
15都治国其他鲁130821460064市政
16李忠民其他鲁180200033200018市政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张军、肖鹏飞项目经理鲁137141505023市政公用工程
青岛福海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1彭超、郭茜彦项目经理鲁137181902305市政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5-9 - 2020-5-12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5月8日